2018年1月4日星期四

投诉:西安雁塔区政府还我北石桥村村民住房


我们是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北石桥村雷福平等8户村民。西安市雁塔区政府20111月开始对我们北石桥村进行城中村改造。

根据西安市政府的《通告》,对我们几十个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是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政府拆除村民的原住房,给村民建安置楼予以安置。市政府当时出台的安置政策,是对每户村民的住房一、二层拆一补一,超过一层二层的部分补偿残值,每平方米补偿几百元。而雁塔区政府拆迁办和我们村委会不按西安市政府的政策执行,只给每户村民补偿290平方米住房。村民自家的住房都有四五层,面积远远超过290平方米,是村民出租赖以维生的主要资产,区政府和村委会给的补偿这么低,我们丧失的房产太多,严重影响今后的生活,大多数村民反对区政府和村委会的补偿方案。雁塔区政府拆迁办就对村民引诱、威胁、恐吓、骚扰,大喇叭没黑没明地广播,不三不四的“工作人员”在村里“巡逻”乱蹿,大型拆房机械拆除先签了拆迁协议的村民的房屋,有意破坏邻居没有签协议的村民的房屋,破坏道路,断水断电等等,许多村民经不起政府拆迁办这样的折磨,被迫与拆迁办签了拆迁协议。

2013年下半年,仍有二十多户村民坚持要求雁塔区政府按照西安市政府的政策予以补偿,没有签拆迁协议。政府拆迁办就实行野蛮的强拆,拆迁办数十人砸开这些村民的家门,把村民强行拉到屋外看守住,拆房机械轰鸣而上,几十分钟我们的房屋就变成了一片废墟,家中几万十几万元的物品被砸埋在废墟之下。

根据西安市政府的《通告》,对我们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拆迁人是雁塔区政府,我们遭强拆的十多户村民把雁塔区政府告到了雁塔区人民法院,我们要求雁塔区政府和北石桥村村委会赔偿我们的原住房和一切损失。雁塔区法院说我们证据不足。我们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中院撤销了雁塔区法院的判决,说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至于说到上访,那就不知有多少次了,雁塔区、西安市、陕西省就不必说了,集体、单个到北京上访就有多次。村民梅巧云因到北京上访,还被抓回来,拘留了十天。现在我们要到北京上访都去不成了,因为我们受到村委会、街道办、派出所的长期监控,遇到敏感时期,更是遭蹲守、跟踪监控。

现在说我们成了难民,再切实不过了:住房遭强拆,生活物品遭砸埋毁坏,没有赔偿,不给分安置房,没有过渡费,四五年了,四处借居,奔波于诉讼、上访的路上,被推来推去,看不到公正,看不到生存的希望。2011年对我们北石桥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时,雁塔区政府拆迁办总指挥是副区长赵小林,因为拆迁改造有功,赵小林现在已升任雁塔区区长。仅在我们北石桥村,因拆迁造成各种问题现在上访、起诉的村民有四十多户。雁塔区政府拆迁办和北石桥村村委会不按西安市政府公布的拆迁安置标准给我们补偿住房,我们拒绝签《拆迁协议》,我们有什么错?雁塔区政府拆迁办和北石桥村村委会不经我们同意,强行拆毁我们住房,毁坏我们全部生活物品,这是什么行为?我们提起法律诉讼,得不到公正的判决,我们上访,被推来推去,还遭拘留、监控,这是什么社会?我们强烈要求西安雁塔区政府和北石桥村村委会还我们住房,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北石桥村
雷福平等8户村民
20171230